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图)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强科技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7.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282.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15.0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1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年 12月 1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伟、张展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交通银行宜昌宜港支行 | 425425008011000168854 | 100,959.84 |
中国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 | 565171194070 | 89,585.65 |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8111501012200832022 | 9,004.50 |
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注) | 42250133160109666809 | 756.72 |
合计 | - | 200,306.70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200,306.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 |
2021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81,969.74 |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51,182.51 |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2,600.00 |
减:手续费 | 0.36 |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1,596.98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94.33 |
加:利息收入 | 5,111.13 |
2022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00,306.70 |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强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华强科技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1,215.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176.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176.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77,200.00 | 77,200.00 | 1,336.74 | 1,336.74 | 1.73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35,300.00 | 35,300.00 | 89.00 | 89.00 | 0.25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9,920.00 | 9,920.00 | 1,151.08 | 1,151.08 | 11.6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 | 不适用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 | 否 |
金 | 用 | 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2,420.00 | 172,420.00 | 51,182.50 | 52,576.82 | 30.4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100.00 | |||||
合计 | - | 205,020.00 | 205,020.00 | 85,176.82 | 85,176.82 | 41.5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公司于 2022年 1月 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年 2月 10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完成超募资金 32,6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到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12,991.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1-01242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再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306.7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793.32万元。 |
上一篇 : 明太祖实录出版社(明太祖实录中华书局)-世界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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