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4 月 27 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试行)的通知》: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组建 " 家长群 "" 答疑群 "。
【资料图】
通知表示,校园开放日是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
通知规定,广州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含面向本校家长组织的家校活动)统一在每年 4 月下旬至 5 月中旬进行。
开放形式学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举行。
活动前活动开展前,学校应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制定详细周全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提前 3 个工作日报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场地条件及承载负荷,科学核定进入校园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组织学生和家长分批有序进入校园。
在发布开放日活动通知时,应同时发布声明,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谈、面试、调查,不以各种方式收集任何学生、家长的信息,不收取学生的简历简介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考试考级、竞赛比赛等挂钩。
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大型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按《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活动当天
开放日当天,应在校门或线上开放日专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开放日声明。
学校介绍内容应包含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师资情况等,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等;民办学校还应主动公布有关收费项目及价格。
应在校园内设置路线指引牌、安全提醒牌,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校门管理、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开放日活动安全有序。
应加强对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的选用、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由能正确解读招生政策的学校教职工担任,避免出现校外人员冒充学校教师、教职工出现个人违规行为等情况。
活动结束后学校应在一周内将开放日有关情况报主管教育部门。
通知要求,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格遵守 " 十不得、一严禁 " 的要求,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组建 " 家长群 "" 答疑群 "。
各区教育部门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分工细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执行招生纪律,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来源 | 羊城晚报 · 羊城派
图片 | 羊城晚报 · 羊城派
责编 | 杨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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